《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