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标函[2013]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两部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工作会议精神,两部门联合开展了2012年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根据两部门《关于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12年10月底前完成了自查。在各省市自查基础上,2012年11月两部门组织4个检查组,对河北、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南、陕西、新疆8省(区)16个城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共抽查了43个工程项目和12家钢筋生产企业。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有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按照两部门工作部署,重点检查了管理部门开展推广应用工作情况、钢筋产品生产质量情况、工程项目应用情况、标准规范执行情况。从各省自查和两部门抽查情况看,绝大部分省市建立了推广应用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相应的工作措施,检查的工程项目和企业总体上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生产和应用高强钢筋,400兆帕钢筋生产供应充足,价格平稳,推广应用工作稳步推进。 针对两部门检查组对有关省市管理部门、工程项目提出的完善推广应用机制、细化推广目标、加强钢筋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等问题,各地正在按要求落实和整改。 二、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工作取得的成效 两部门联合开展推广应用高强钢筋一年多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政策推动、宣传培训、技术引导、工程示范、加强监管等工作,全面推动高强钢筋应用,取得积极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高强钢筋应用比例有了大幅提高。通过检查和初步测算,目前全国高强钢筋应用量占钢筋总用量的比例约为50%,提高了近15个百分点。江苏、云南等省和全国部分大城市高强钢筋应用比例已经达到70%左右,很多重点项目和大型工程中的高强钢筋应用比例达到80%以上。 (二)推广应用机制逐步建立。在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中,各级主管部门着重推广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激励措施。浙江将高强钢筋应用纳入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工作中,湖南将高强钢筋作为绿色建筑重点节能节材技术加以推广,开通了高强钢筋信息交流平台。新疆组织各设计院开展月报统计,建立钢筋使用与生产信息联系制度。河北、河南、新疆等省(区)制定了应用高强钢筋工程评奖评优等激励办法。 (三)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得到了普及。通过强化标准引领和宣贯培训,400兆帕钢筋应用技术已基本普及。重庆、河南等地组织开展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和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技术的培训,辽宁重点做好中小城市和偏远地区的技术人员培训,新疆通过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动态、西部建设报等形式大力宣传了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和经济社会效益。各级管理部门开展的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对加快高强钢筋应用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示范工作稳步推进。在全国示范的基础上,安徽、广西等省(区)主动开展本地区示范工作。福建省、河北唐山市等省市将高强钢筋应用情况作为施工图审查内容,从源头上确保高强钢筋在工程上应用。江苏、新疆、河南等省积极开展500兆帕钢筋应用的示范,并组织科研力量进行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技术专题研究。杭州市把建设项目应用高强钢筋纳入建筑节能示范、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示范、绿色建筑创建示范。 三、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推广高强钢筋工作进展不平衡。示范省市、大城市推广应用工作进展较好,大部分中小城市和边远地区,高强钢筋应用比例仍然较低。少数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地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的情况掌握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推广应用工作进展缓慢。部分省(区)推广应用协调组尚未建立,协调推广机制不完善。 (二)有的工程执行标准规范不到位。检查发现有的工程设计、施工方人员对纵向受力钢筋应用400兆帕钢筋取代335兆帕钢筋认识程度不高,对标准规范的有关技术要求实施不到位,对抗震钢筋的应用范围不清楚。 (三)钢筋产品质量及管理仍需加强。市场上仍然存在无生产许可证钢筋生产的高强钢筋以及部分假冒伪劣产品,其力学性能不稳定,外观质量差,直径或重量偏差过大,低廉的价格对正规合格产品造成极大冲击,也影响工程质量。 (四)500兆帕钢筋应用技术有待推广。检查中发现500兆帕钢筋只在个别项目中使用,应用比例低。企业对500兆帕钢筋的应用认识程度和积极性不高,高强钢筋生产、流通企业与应用单位供需信息不畅。同时由于500兆帕钢筋的焊接和机械连接、冷弯加工工艺等要求较高,也影响了推广应用工作。 四、加强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工作的要求 一年来,全国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各级有关主管部门要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抓住新型城镇化发展机遇期,巩固和扩大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成果,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完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与工业和信息化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合作,尽快摸清本地区高强钢筋的生产应用情况,因地制宜细化推广目标,完善推广应用协调机制,加强生产应用技术指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施工图审查的作用,加强工程设计阶段应用高强钢筋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研究加强钢筋产品认证管理,清除无生产许可证钢筋生产企业,保证合格产品供应。各有关部门通过协同配合,形成生产、供应和应用紧密联系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机制。 (二)加强生产应用信息的收集与分析。掌握高强钢筋生产应用信息是推广应用的基础工作,各地要研究制定保证钢筋供需平衡有关措施,建立生产、供应和应用等单位的定期协商机制、搭建市场需求信息交流平台,加强本地区高强钢筋需求的调查和统计工作,保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平稳开展。 (三)及时开展相关标准规范宣贯培训。各地要发挥生产应用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利用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培训教材做好技术培训工作。同时根据高强钢筋相关标准制修订情况,适时开展《钢筋混凝土用钢产品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标准的宣贯培训。 (四)提高中小城市应用比例。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地市级、县级城市400兆帕钢筋推广应用工作,重点做好面向中小城市管理机构和企业人员的宣传培训,加强技术咨询服务,全面推动中小城市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 (五)积极推广应用500兆帕钢筋。在示范省市和400兆帕钢筋应用较好的地区,积极推广500兆帕钢筋。各级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应措施,做好钢筋供需平衡和技术支持,为500兆帕钢筋应用创造条件。钢筋生产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优化生产工艺,降低500兆帕钢筋生产成本、提高产量、保障质量。
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