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729号)要求,现就我区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统计工作,实事求是填写,按规定的时间上报。 二、凡在我区注册并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企业,用单位加密锁登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填表前要认真阅读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按照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的要求填报各项数据。网上报送完成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4年2月25日前报送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三、各企业在填报统计数据过程中如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我站白雪同志联系(联系电话:0951-5058495)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