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关于开展2012建筑施工企业取费类别资格审核的通知分(宁建[科】发2号文件),我站对2012年度全区建筑施工企业的取费类别资格进厅了审核登记。现将审核情况通知如下:一、审核内容: (一)施工企业的资质和专业是否达到其取费资质等级的要求。 (二)施工企业近三年中最高工程结算收.入是否达到其取费资质等级的要求。 (三)施工企业是否按照定额中规定的规费项目缴纳、人员结构比位是否达到其取费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 (四)审核施工企业造价员人数是否达到其取费资质等级的要求,所考取的专业与施工企业的资质是否一致。 二、审核情况: (一)总体情况通过对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取费类别资格的审核,总体来看,大部分施工企业能够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施工企业取费类别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全业工程规费计取办法》的要求,守法经营,遵守计价原则,造价员的配置也符合取费类别的条件,维护了建筑市场的秩序,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通过审核,发现部分施工企业仍存一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规费缴纳顶目不全,缴纳人数占全业总人数的比例过低。二是造价员的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有的施工企业造价员人数达不到企业申请取费等级的要求;有的施工企业造价员所具有的专业与企业资质不符。三是个别施工企业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参加每年一次的取费类别资格审核工作。 三、处理意见 凡本次取费类别审查不合格或没有参加取费类别年审的施工企业,原《建筑施工企业取费资质证书》作废,不得再计取相应的全业管理费、规费,不允肯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不予办理合同审查备案。
二O一二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