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建厅从即日起至6月底,对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将深入施工现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标准、法定建设程序、抗震设防标准执行、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施工安全、质量安全保证资料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等质量安全问题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并在全区通报;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严重质量问题的建筑施工和监理单位,一律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不准在宁夏境内承揽工程项目。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与“宁夏建筑业信用体系各方责任主体良好业绩评价标准”相结合,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