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价协〔2014〕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原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和《关于2014年至2015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3]5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14年至2015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人员范围 在我省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已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历年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尚未注册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继续教育形式为:全部采用中价协网络教育。 三、2014年至2015年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安排 1.网络教育网址,进入“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系统”。 2.课程播放时间: (1)30学时必修(或选修)课程: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学习内容: 必修课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四)、“《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和“《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选修课程:“工程造价专业发展概述”、“20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条款释义”、“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实务看工程造价鉴定的规范性和原则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宣贯”及中价协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获奖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在北京大学留学生公寓项目的应用”和“上海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伸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咨询服务”展示等内容。 4.学时安排及考试要求: 30学时必修课或30学时选修课,须在开课当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可在两年内完成学习。必修课需要通过网上考试合格,选修课需要学满学时后,方可打印“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5.收费标准: 30学时必修课程的费用为300元/人年(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30学时选修课程的费用为300元/人年;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的费用为600元/人年(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 四、其他 用户名是造价工程师本人的执业证书号,建[造]xxxxxxxxxxx(11位),密码是造价工程师本人的身份证号前10位(支持18位和15位身份证号码)。造价工程师正常登陆学习后,还可以自己更改密码(用户名不能更改); 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为交费领资料时间。 联系人:胡国琴 电话:0971-6146178
2014年1月3日
抄送: 师健副厅长、厅人事教育处、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