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丽江市古城区政府、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丽江市慈善会通过现场募捐的方式,为火灾受灾户筹得捐款20余万元。另据了解,为了弥补针对木结构建筑消防安全的管理缺陷,《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4月5日起施行。
3月22日上午,来自浙江的赵女士从钱包里拿出一百元钱,投放到捐款箱中。“看新闻得知丽江古城遭受火灾,我们应该奉献一点爱心。”当天,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丽江市慈善会共同举办的《丽江古城消防安全宣传暨向“3・11”火灾受灾户捐款》活动上,共收到捐款20余万元。丽江市客栈商会会长王立东介绍:捐款在经过共同商讨后按照经营户和受灾户的意愿进行妥善的处置,会向社会公开明细。
据了解,《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通过丽江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将于2013年4月5日起施行。《办法》涉及到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安全要求、火灾处置、举报投诉、法律责任等内容。古城范围内包括大研古城(含黑龙潭片区)、白沙民居建筑群、束河民居建筑群。古城内将设立专职和兼职联防人员,同时对消防设施和人员培训等方面都做了规定。
“通过火灾,暴露出了很多古城消防的短板问题。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大规模的木结构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丽江这个《办法》的出台也可以说弥补了这个缺陷。”丽江古城区消防大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