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出现安全问题,大多是“人祸”。如何根治工程承包、建设和验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官商勾结、偷工减料等贪腐行为? ——人民网网友巧蕾、依真、稚气未脱等在“我替网友问代表委员”调查中提问回应 李永忠代表(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修改建筑法 打造“楼坚强” 工程质量百年大计。今年两会,广东团30名代表联名建议,尽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更有力的制度与监管,切除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筑“毒瘤”。 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李永忠代表,参与了该份议案酝酿、调研、起草的全过程。“解决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一定要刚性立法、刚性执法,严格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不给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环节留下任何所谓‘空间’。”李永忠说,目前建筑市场的很多环节都存在问题,与建筑领域法律不健全、不完善有着直接关系。 李永忠指出,现行建筑法实际上是一部管理法,是管理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法律,对工程建设其他关联方的行为并不具有刚性约束。他举例说,一幢大楼外墙的防水瓷砖厚度设计要求是6.5毫米,但往往建筑材料供应商提供的防水瓷砖只有6毫米——在实际施工中,6毫米的瓷砖如果贴得好,一般不会发生外墙渗漏,因此施工、监理单位也对这0.5毫米的“差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凡此种种,墙体厚度差一点、钢材用料标准低一点,施工流程疏一点……每个环节都打一次折扣,这幢大楼必定存在质量隐患。“但是按现在的法律,只要桥不塌、楼不倒,原材料不合标准等‘质量问题’就不会被追究,供应商等关联方也完全是无责任。” 李永忠对建筑工程领域的“潜规则”痛恨不已。他指出,我国的建筑工程,在设计时一般执行较高标准,可工程竞标往往都是价低者得。“低价”中标之后按照高标准的设计施工,注定要亏损。为避免亏损,施工方偷工减料的行为时有发生。“可见,现行建筑法明显滞后于社会的发展、行业的发展。此外,目前对建筑市场政府管得很宽,但又缺乏具有操作性的法律制度,因此在很多问题上是‘管不过来’的,反而给腐败行为留出很大空间。”李永忠说。 解决建筑质量安全问题,李永忠建议: ——立法规范建筑市场每一个市场主体的责任,只要违反规范,就严格处罚。 ——立法改变工程招标中全部“价低者得”的现状,为防止决策者徇私利不顾质量标准按最低价中标,有必要实行优质优价和询价制度。 ——立法强化注册建筑工程师的责、权、利。设立强制职业责任保险,解决技术责任与经济利益不挂钩的弊病。 ——立法解决建筑行业非法分包的问题。规定只能自行承包实施,不能分包。要制定认定非法分包的标准,从制度上切断分包的链条。 ——立法完善争议调解制度,对工程款结算规程进行细化,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问题。
青岛:好“规矩”根治建筑通病 人民网青岛3月8日电 (记者宋学春)近年来,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山东青岛市先后出台20余个规范性文件,实施“一个办法,一个体系,一个标准”,建立适合于当地实际的管理体系,有效地提高了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使建筑工程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个办法”,即《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全面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将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制度化。“一个体系”,即《青岛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办法》,要求企业必须设立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本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一个标准”,即全面推行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将施工过程中每一部位、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步操作标准化、规范化。 此外,青岛在国内率先出台《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要求建筑商必须在工程备案材料中标明所使用的钢筋、水泥、门窗、管线等一切主辅材料的品牌、型号和标准,并将这些信息公布于工商部门网站,供市民查阅。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管理部门与消费者的监督与抽查,被查出违规者将面临返工、停工及罚款等处罚。 对施工过程的监控,也更加完善。比如,针对屋面及卫生间渗漏问题,受检工程必须在竣工验收前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二次蓄水试验,对外墙外窗进行模拟暴风雨状态的淋水试验,合格方可验收;施工过程中剥露抽查,施工和监理企业同步留存图像资料;工程竣工后,在建筑永久性标识牌上注明外墙外保温专业承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落实责任。 在提高质量检查操作性的同时,青岛市加大了对违规建筑企业警示力度。3年来,共有21个项目的45家责任单位因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等质量问题被通报;15家企业因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法人代表被预警谈话;21家企业法人代表被强制接受脱产培训。
建立事故问责机制 国家相关部委必须建立健全建筑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建筑质量安全设置成高压线。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就应该立即启动问责机制,将当初决策者、建设者、施工者、监管者一一亮相,看看问题究竟出在什么环节,谁该为损失买单。 ——人民网网友梓州情苑
各负其责加强管理 “楼脆脆”、“桥歪歪”也不只是建筑监管部门的责任,那么多超载的大货车随意上桥,交警部门你怎么看?居民楼年久失修,公共维修基金却怎么也取不出来,物业公司你怎么看?出了事却找不到责任人,元芳你怎么看? ——人民网网友踏遍
监管不能流于形式 现在有些部门对建筑质量监管流于形式,即使去检查也只是“走马观花”,同一个楼盘“姐夫监理小舅子”,再好再多的法律也会被架空。出了事,随便编个理由就能混过去,什么超载、违章驾驶、地面塌陷都能成为建筑质量的“不可抗力”,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人民网网友二月河的酒
建筑质量标准要过硬 经常在很多城市看到外国人修的教堂,历经百年风雨而不倒,而我国的建筑物平均寿命只有30年,我们到底差在哪呢?黑心开发商在这个城市摊上事儿了,到那个城市换个“马甲”一样重起炉灶。没有过硬的建筑质量标准和惩罚机制,我们将永远难逃建筑短命的噩梦。 ——人民网网友假装看不见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