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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建价发〔2011〕17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了更好地执行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川建发〔2009〕67号),经研究,现将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中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明确规定如下: 一、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计日工人工单价综合费费率按25%计算,计日工人工单价为:计日工人工单价=发布的工程所在市、州相应工种计日工人工单价+相应工种定额人工单价×25% 二、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自主确定计日工人工单价的综合费费率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