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价发〔2013〕27号
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施工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和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川建发[2008]94号)文件精神,现将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橙色封面证书)2014年度申报费率核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及外省入川施工企业从2014年1月6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每周一、三到我站综合科(510室)集中办理。 二、各市、州《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费率初审核定办理时间由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通知。各市、州初审后的企业申报资料由所在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于2014年3月31日前集中报送我站综合科(510室)审查办证,具体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度与我站综合科联系。 联系人:戴 伟 联系电话:028-83375597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510室
附件:1.《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暂行办法》.zip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