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由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的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通过了专家组评审。
目前,广西执行的定额为2005年编制。随着园林绿化工程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应用,以及区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规范的发布实施,该定额已无法满足当前的计价要求。同时,当时定额缺少仿古建筑工程定额内容,仿古建筑工程计价一直无章可循。此次评审的定额实施后,将更好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 专家组认为,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编制指导思想正确,遵循了国家有关定额编制方面的基本原则,同时,结合了广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依据充分、可靠;定额的项目划分科学、合理,项目内容较为完整,定额水平符合广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实际。 据了解,此次新修编的定额内容由消耗定额和费用定额两部分组成。其中,消耗定额分为两册,第一册是园林绿化工程,第二册是仿古建筑工程。内容包括总说明、各章节使用说明及计算规则、定额表、附录等。费用定额由说明、费用项目组成、计价程序、计算规则、取费费率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