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造函[2013]9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北京中逸茂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