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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造价[2010]1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建设工程需要,我站对旋挖钻孔灌注桩的施工进行了现场勘踏,经综合计算,编制了“旋挖钻孔灌注桩(试行)”补充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补充定额),现予发布,并就试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补充定额按国产钻机编制,如使用进口钻机,机械台班含量调整如下:AB1-1子目旋挖钻机台班调整为0.79,普工调整为3.51工日、技工调整为8.18工日; AB1-2子目旋挖钻机台班调整为0.67,普工调整为2.87工日、技工调整为6.80工日;AB1-3子目旋挖钻机台班调整为0.50,普工调整为2.74工日、技工调整为6.38工日。旋挖钻机台班单价调整为7454.02元,材料消耗量不变。 二、本补充定额AB1-4、AB1-5、AB1-6子目只适用于进口旋挖钻机。 三、本补充定额与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同步执行。工程量计算规则同钻孔灌注桩。入岩增加费按实际入岩体积计算,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 四、本补充定额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附件:1、旋挖钻孔灌注桩(试行) 2、旋挖钻孔灌注桩入岩增加费(试行)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公室 2010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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