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监管太远、监理公司监管太软,为了有效遏制和打击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挂靠等现象,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创新思路,充分发挥建设单位中标后的监督作用,将监督的视线延伸到每个项目、每个实施阶段,防止项目中途变样,有效地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 由于部分建筑企业管理松散,时常出现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出借等现象,同时部分人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常以中介、合伙等隐蔽方式从事资质挂靠等违法活动,给职能部门的市场监管带来难题。茶陵县招投标管理部门从工作实践中总结发现,建筑工程是否由中标企业自己在施工,只有天天与之交往的建设单位最有发言权。为了充分发挥建设单位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主体作用,该县政府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是中标后监管第一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强化建设单位在人员考勤、资金拨付、质量安全等方面的8项监督职责。同时,为方便建设单位行使监管权力,该县招投标管理部门配套推行了“一表(建设单位中标后监管信息反馈表)、一卡(建设工程中标后监管联系卡)、一金(诚信履约保证金)等制度”,公开列举了中标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和转包、非法分包、挂靠的主要表现,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对建设单位反映的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快速反应。今年,茶陵县招投标管理部门从建设单位反映的情况中发现、核实违法违规线索12起,下发行政处罚单10份,震慑了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