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积极推进绿色建筑,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促进建筑节能发展。目前,该市建筑节能工作备案率、执行率、验收率达到“三个”100%。2012年以来,已完成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折合应用面积736.2048万平方米,项目折算节电约6908.7万度,节约标准煤2.5万吨。 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建筑节能高度重视,成立了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推进领导小组,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把好规划、设计、验收“三关”。与规划部门协调,把好建筑节能前置关,对应使用新能源项目而没有设计的建筑工程,规划部门不予审批。严格设计阶段监管,加强施工图审查监管,做到建筑节能性能匹配,确保结构安全、安装维修和使用方便。加强施工验收环节监管,对擅自取消节能环节、施工安装质量不合格的,质监站不给予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住房管理部门不予综合验收备案。同时,加强检查,积极宣传节能法规,引导建筑节能工作走向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