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提出自11月10日起至明年春节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督查重点为煤矿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五大领域。
黑龙江省将重点督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打击非法采矿、盗采资源、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及煤矿私开工作面搞隐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督查各地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督查地铁、桥梁、公共设施等重点建设工程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黑龙江省提出,要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实施重点督查,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