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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工费调差的处理:
1、业务背景: 在《晋建标字[2007]54号》和《晋建标字[2008]115号》文中,对2005计价依据中的人工费两次进行了调整,调整部分只计取税金:
定额原价
《晋建标字【2007】54号调整后价格
《晋建标字【2008】115号》调整后价格
25元
30元
36元
43元
根据省标定站的解释,这两次调整都是在原价基础上调增了20%,两次调整共计调增44%(1.2*1.2=1.44) 同时根据定额站的解释:除定额中现有的工日单价需要调整外,组织措施的人工费和超高降效中的人工费也需要调整。
组织措施人工费:根据2005费用定额第七章第一节中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表格下面的注解: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是按单位工程考虑的,编制标底时,每一单项组织措施费可按人工费占20%,材料费占70%,机械费占10%计算。即组织措施费中有20%为人工费。根据标定站的规定,这部分人工费应该计算人工调差,具体的调差办法是:组织措施人工费/25*(36-25)=组织措施人工费*0.44。
超高降效人工费:山西05土建定额中,超高降效定额中人工降效是以规定内容中的全部人工费乘以定额系数计算。根据标定站规定,也需要执行人工费调差,即也需要乘以0.44的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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